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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姐(科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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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理特殊教育科各項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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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姐(科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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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項特殊教育經費編列、執行及控管保留。 2.特教科總務(含科內綜合業務及每週主管會報彙整)。 3.召開特殊教育諮詢會。 4.特教教師介聘、甄選及特教人事等相關業務。 5.特殊教育班增班事宜及調整。 6.特教教師人力調整。 7.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管考。 8.特教輔導團相關業務。 9.特教教材設計競賽。 10.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業務。 11.無障礙校園業務。 12學前特教業務(學前幼兒補助、發展遲緩幼兒早期療育推動教育委員會、早療聯繫會報、學前五年計畫)。 1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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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小姐(科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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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相關事宜。 2.身障訪視特教評鑑相關業務(國中、國小)。 3.資優訪視評鑑相關業務(國中、國小)。 4本縣特教白皮書編輯籌畫。 5.特教專業團隊審查及訪視。 6.特教助理員審查及考核。 7.特教法令修正。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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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商借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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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管考及特教班課程審查。 2.友善校園(中輟、學務工作、性平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法治與人口販運)。 3.中輟防制業務(中介教育)。 4.高關懷兒少輔導方案、社會處目睹家暴兒少輔導、高危險個案研討會。 5.品德教育。 6.霸凌防制。 7.學前幼兒補助。 8特教活動(滾球大賽、育樂營、適應體育競賽、小天使才藝活動(園遊會)、美術比賽)。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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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姐(商借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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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兼任輔導教師業務。 2.輔諮中心、專輔人員。 3.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 4.特教補助(獎助學金、減免學雜費、教育代金、學生交通費)。 5.特教交通車。 6.大字書申請。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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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先生(候用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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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轉銜業務(含延長修業年限、暫緩入學)。 2.12年國教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3.召開鑑輔會議及相關業務。 4.特教(含資優)各類研習。 5.協助統計年報編製。 6.特教學生輔具申請。 7.社政、衛生及勞政聯繫會報。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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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先生(候用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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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中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業務(含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線上追蹤平台、實作評量工作坊(語文、數理)。 2.國小全縣性資優教育方案課程及社群。 3.國中資優班及資優教育方案課程審查。 4.資優中心相關經費及教育部補助區域性資優方案。 5.資賦優異類特殊教育班增班事宜。 6.縮短修業年限。 7.反毒業務(春暉專案、紫錐花反毒宣導、衛生局防毒中心預防宣導)。 8警察局少輔會、警教政聯繫會議、治安會報。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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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姐(候用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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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藝教育及技藝競賽。 2.12年國教學生適性輔導工作。 3.生涯發展教育(職業試探中心)。 4.友善校園(團務工作、學生輔導、適性輔導、生命教育)。 5.認輔制度。 6.統合視導及一般性考核。 7.高關懷學生轉銜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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