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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竹縣新豐鄉公所辦理「新豐鄉114年全鄉運動會」與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一案,本局同意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作者 : 孫佳萱 發佈日期 : 114-10-13 最後更新日期 : 114-10-13 資訊群組 : 體育保健科
一、依據該公所114年10月13日新鄉民字第114320098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全鄉運動會:
1、日期:114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
2、地點:新豐鄉新豐國中(成德街36號)。
(二)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
1、日期: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
2、地點:新豐鄉公所三樓會議室(新市路93號)。
三、本局同意核予公假登記,並請落實職務代理;另應在核定目的地、任務及實際期程內執行,非經事先報准,不得自行變更;假日值勤部分,本局同意於賽後二年內擇日核實補休,惟課務自理。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檢附新豐鄉114年全鄉運動會裁判及工作人員名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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