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國小以上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評估初判、複判暨判讀公假登記(補充經費請領依據)
發佈日期 :
114-10-15
最後更新日期 :
114-10-15
資訊群組 :
特殊教育科
1.因應本局網站更新中,更新期間以此公告作為114-2鑑定人員初判暨複判、判讀公假登記證明,各期程詳見附件。
2.初判申請業已結束,如尚有未登載於公告之學校,請與承辦人(10000829@hchg.gov.tw)聯繫,若有期程更正收件至本周三(10月15日)為止,後續不再更新。
3.網站更新期間,本縣「114年第二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心理評量費及交通費請領程序詳細說明」及「114學年鑑定安置期程工作表」可參閱本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最新說明
(https://serc.hcc.edu.tw/index.php)
*本案請領經費依據除原先本局公告外,亦可以本局教特字第1141104829號文辦理(文隨後到)。
2.初判申請業已結束,如尚有未登載於公告之學校,請與承辦人(10000829@hchg.gov.tw)聯繫,若有期程更正收件至本周三(10月15日)為止,後續不再更新。
3.網站更新期間,本縣「114年第二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心理評量費及交通費請領程序詳細說明」及「114學年鑑定安置期程工作表」可參閱本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最新說明
(https://serc.hcc.edu.tw/index.php)
*本案請領經費依據除原先本局公告外,亦可以本局教特字第1141104829號文辦理(文隨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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